如刀集:有發展便有犧牲
溫州動車災難,罹難者賠償金額開始時據說是十七萬,事故經傳媒倡言追究責任後跳到五十萬,日前溫總理到現場關切後,又一下子跳至九十一萬。坦白說,這賠償額度在內地而言,應該算高賠償;但看其他事故,比如礦難中的礦工性命、被毒奶毒害的人,莫說賠償,就連找到對口單位也不容易。
事故責任在鐵道部,發生在溫州,連日來卻只見地方政府安撫遇難者家屬,鐵道部不要說未有說明事發經過,迄今連層級高一點的官員也沒出面向家屬慰問,更無道歉。鐵道部認真做的,便是派員跟家屬逐一商討賠償,可這賠償一敲定,家屬便不得追究責任。
出事後對家屬不慰問、不道歉,只提賠償,即是赤裸裸地說,我有多少責任,便用多少金錢負責,反正金錢萬能,成了內地處理事故的一貫做法;可對家屬來說,或許明知能得到的賠償差不多了,但這節骨眼上,家屬焉能不為親人討個公道?
鐵道部做法惡劣,愈早達成賠償協議便得到愈高賠償,更是純粹的商業行銷手法,好比愈早簽約購買優惠愈多,晚了要你後悔莫及。逼迫家屬趕緊拿命索錢,不僅對死難者不尊重,也是對家屬人性尊嚴的磨難,問你要公道還是要賠償?
對事,真相調查工作,鐵道部不知所謂;對人,怎樣處理善後,鐵道部同樣夠荒謬。所謂發展,似乎只是往前看,國家要發展便得有犧牲,無辜老百姓又不是白死,說甚麼人命貴重,又不是沒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