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處女疑遭男友強姦

曾經向母親承諾不會發生婚前性行為的十三歲少女,遭十六歲男友上門涉嫌強姦,少女為保持乖乖女形象,一直不敢告訴母親,惟事隔逾一年後,少女終在母親質問下承認並非處女,事件亦最終報警處理。涉案少年被控強姦,昨於高院受審,女事主在警方會面影帶裏哭訴:「我估唔到就咁冇咗,仲要係唔自願底下,好唔抵!」

現年十八歲的被告蔡宇城,報稱任職倉務員,否認一項強姦罪。控罪指,被告於○九年一月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間的某日強姦十三歲少女X。被告案發時十六歲,就讀中四。現年十五歲的X昨日透過視像系統出庭作供,她憶述失貞經過時表現激動,不斷哭泣至雙眼紅腫。

無用安全套

控方播放X與警方錄取的錄影口供,X在影帶中透露,被告是其哥哥的同班同學,她經哥哥介紹認識被告,並在○九年一月一日元旦日成為情侶。X說,與被告相戀個多月後的一個晚上,被告與她的哥哥吃過晚飯後,在晚上十二時許隨她的哥哥回家。哥哥返家後一直在客廳看電視和打機,被告則進入她的睡房,稱要看着她睡才離開。當X準備入睡時,被告不斷要求跟她性交,她加以拒絕,被告便恐嚇她如不就範會毆打她。

被告隨後騎在X身上,用物件塞住X的嘴巴及按着她雙手將她強姦,約十五分鐘後,被告在她的肚皮上射精。X說,被告無用安全套,完事後向她道歉便離開。翌日X主動向被告提出分手。X稱,她當時無法大叫向哥哥求助,事後亦無告訴任何人。

直至同年年尾,X一次跟哥哥出席友人的生日唱K派對,席間大玩「講真話」遊戲,她被問到是否處女時,她為遵守「遊戲規則」,遂在眾人面前承認自己並非處女,第一次是在不自願下發生。

X的哥哥知道後大怒,追問下得悉是被告所為,勸她報警,惟她不想事件曝光而拒絕。去年五月,X的母親發現X有男友,質問她是否仍是處女時,她始將被姦一事告知母親,並在母親陪同下報警。

案件編號: HCCC 96/11

被告蔡宇城否認一項強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