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戀女事主全身八成瘀傷

【本報訊】日前揭發的一宗「姐弟戀」同居情侶虐打案,無業漢懷疑年長他三年的女友有外遇,涉嫌用各種方法毒打她,事後被捕控以一項意圖傷人罪,昨解往粉嶺法院提堂。控方透露女事主身受重傷,被虐打至肋骨斷裂、臉及身上有瘀傷、肺部和耳膜都穿破,傷勢嚴重至今仍未能錄取口供。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至八月十一日再提訊。

外形斯文的被告宋浩銘(二十三歲),被控於七月二十至二十五日於上水新勤街住所內,非法及惡意傷害李姓女事主。

傷重未能錄口供

控方昨透露,二十六歲女事主任職珠寶售貨員,與被告之前是情侶關係。她於本年六月搬入上述單位與被告同居,但早前被告懷疑她與其他人「有關係」,兩人關係惡化。被告為此打罵事主,對她拳打腳踢,甚至用剪刀插她手臂,及用高跟鞋打她的頭。事主受傷後到醫院求診並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曾施襲。

控方續指,事主檢驗後證實有兩條肋骨斷裂,肺部和耳膜都穿破,臉上和身體的八成地方有瘀傷,警方現時仍未能替她錄取詳細口供,加上被告有相類前科和本案證據強烈,因此反對被告保釋。控方要求把案押後,以待索取事主的醫生報告和為她錄取詳細的口供。

案件編號:FLCC 17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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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宋浩銘涉日前毒打同居女友被捕,昨被押上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