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山骨灰場掀神龕爭議

【本報訊】元朗新圍村的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被規劃署指違反土地用途而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限令停止存放骨灰,並以違反土地用途為由,向法庭申請收回部分地段。明月山提出覆核,昨於高院審訊,法官押後裁決。

本案申請人是明月山經營者香港生命集團名下的六間公司,申請人代表律師指牛潭尾之分區計劃大綱圖,准許把區內土地用作「神龕」,認為明月山供奉先人骨灰亦屬神龕一種,故屬於容許的土地用途。惟代表政府的律師則指,神龕具宗教性質,骨灰龕則專涉殮葬殯儀。

案件編號:HCAL 3/11

香港生命集團負責人林衛邦到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