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講師冒友簽名 呃校方合約勢判監

曾任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一級講師的溫耀宗捲入欺詐案。城大○九年舉辦迎新活動時,溫涉嫌隱瞞自己是一間製作公司東主,更提供女性友人名義向校方報價,指對方才是公司負責人,並在表格上冒對方簽名,最終令該公司取得值六萬八千多元的校方合約。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裁判官索閱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將他收押至下月八日始判刑,法官昨亦明言,很大機會將被告判囚。

被告溫耀宗(五十歲),現已從城大離職。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在案中並沒有實質得益,合約大部分費用均用作支付活動導師費,餘下三千多元亦借予學生交學費。

涉款六萬存被告戶口

辯方又指被告冒簽名是獲女友人同意,只因當時她在內地結婚未能簽名才代簽;不過裁判官即時質疑被告不會毫無得益而冒險簽名,並要控方徹查被告有否其他得益。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負責在該校教授毅進課程,他早於○三年成立Complex Production Company(CPC)。○九年八月校方決定替毅進同學舉辦迎新活動,被告提議由女性友人李君儀以CPC名義代為投標,被告並於「認可供應商」申請表格上冒簽李的簽名,令人誤以為CPC是由李經營。最終CPC中標獲得校方合約,涉及的六萬多元款項亦存進被告控制的銀行戶口內。

案件編號:KCCC 1366/11

被告溫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