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爭居權將提釋法

外傭爭取居港權案下月開審,港府一旦敗訴,約十二萬五千名留港滿七年的外傭便可自動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加上其子女及家屬,對香港的就業市場、房屋、社福、醫療及教育服務,勢必造成災難性影響。據了解,當局內部評估港府的「贏面」只是「五五波」,認為事態嚴重,迫在眉睫,下令本已休會放暑假的行政會議,於本周五召開特別會議就應對方案拍板,包括是否繞過法院直接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涉案的《基本法》條文,以及應否趕於法院作出裁決前釋法。

下月二十二日在高院原訟庭開審的案件,僅為五、六宗外傭爭居權官司的其中一宗,該案入稟的外傭一方指《入境條例》有關在港外傭不屬「通常居住」的條文違憲,估計法院最快於十月有裁決,政府估計勝訴機會只有一半。與此同時,十月份又有兩宗外傭爭居權案開審,爭拗點為何謂外傭的「永久居住地」,可謂「一波幾折」。

擬截龍限簽證期

行會本月十二日曾討論外傭爭取居港權案,聽取了各政策局對敗訴影響的評估及應對措施,包括以行政措施「截龍」,限制外傭最多只可獲發工作簽證三次,每次留港兩年,以留港六年為限,令他們再無法藉居港滿七年取得居權。不過消息指出,現時留港逾七年的外傭估計有十二萬五千人,連同家人估計約三十萬人,行政措施未能阻止該批外傭取得居港權,本港突增數以十萬計人口,而且絕大部分為低收入人士,勢將為本港勞工巿場、醫療、福利、教育及社會帶來巨大衝擊。

行會當日亦討論過是否透過回歸後第五次人大釋法解決問題,但因當時仍欠缺具體法律意見,故決定延後拍板。消息稱,法律意見已完備,可趕及案件下月開審前召開特別會議,決定「是否提請人大釋法?」及「應在哪一階段提請人大釋法?」。

消息指出,在法院作出裁決之前或之後提請釋法,有關鍵性影響,若在港府被判敗訴後才釋法,法院未必肯暫緩執行裁決,令即時有大批居港滿七年的外傭湧到入境處申請居港權;再者釋法亦未必有追溯力,無法將現有十二萬五千名外傭的居港權「剝奪」;故當局若一旦決定釋法,並趕及於法院作出裁決前提請及完成釋法程序,便可一了百了,但肯定會被批評破壞司法獨立。

或繞過終院提請

此外,由於今次案件不涉國防外交等中央管理事務及中港關係問題,按《基本法》不應由終審法院提請,故會像九九年首次人大釋法般,由特首直接向國務院交報告要求釋法。

對於行會可能於日內決定釋法,代表外傭一方的彭思帝理律師行合夥人Mark Daly回應稱,不欲就揣測作評論,但認為任何提請人大釋法的做法,也是破壞香港的法治。

曾於回歸前後出任入境處處長、中英談判居留權小組英方組長及保安局局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中英雙方早於回歸前已知悉存在外傭居權問題,但因政改爭拗及其他問題而未有處理,問題一直拖延至今。對於應否透過釋法解決,她說言之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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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認為外傭享居權對香港造成災難性影響,將於本周五召開行會特別會議,就是否提請人大釋法拍板。

當局曾考慮限制外傭續約年期「截龍」,但仍會有逾十二萬外傭即時享有居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