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賠兩條人命給我?」

蘇太(家屬)

「我三十歲的兒子和二十七歲媳婦在事故中死去,事發後當局態度很差,完全無慰問亦無交代,對我們家屬不予理會,不瞅不睬,我完全不能接受,如果事故在其他地方發生,一定不會是這樣的。現在沒有心情說賠償,怎樣賠也沒用,可以賠甚麼?可不可以賠償兩條人命給我?」

郭聖林(傷者)

「我今年六十四歲,早前與一班相識四十多年的老朋友,到黑龍江敍舊旅行,之後七人一起在上海乘高鐵回福州,結果一位朋友不幸喪生,另一位現時雖在醫院留醫,但已無呼吸,自己則右腿骨折。想起當時,也等了四十五分鐘至一小時才有人來救援,認為鐵道部責任最大,就算免職也不可以令人息怒。雖然以前也曾乘搭高鐵,但沒想過會這樣,以後都不會再坐。這次意外失去了認識大半輩子的老朋友,我們已不可以再一起去旅行。」

林先生(傷者)

「我剛從南京完成工作,乘高鐵回溫州,意外中導致右肩骨碎裂,感覺劫後餘生。我原本是坐在墮地的車廂內,但因早前有小朋友嘔吐,我調到較後車廂,不致墮地。事發時我坐近窗邊位置,事故後本着堅強求生意志,爬了三次才從窗口爬離車廂,今次事故真的很驚險,很可怕。」

蘇太(家屬)

郭聖林(傷者)

林先生(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