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有諮詢 沒公投

替補機制繞了一圈,政府現在來正式諮詢。機制出台之初,政制局矢言切實可行,毋須諮詢;可後來大律師、大學者紛表反對,顯示建議機制切實不可行,功能組別和建制議員便說要再諮詢選民。顯然,議案在立法會無法夠票通過,政府才會再作諮詢。

為甚麼要諮詢選民的都是打算支持政府的議員,不是功能組別便是建制派,泛民議員卻不用諮詢?顯然泛民靠對了邊,原議案根本不符民意。要說諮詢,好些功能組別選民只有一千幾百,議員還真可以逐一諮詢,再決定表決意向。不知如何表決,要不就是諮詢結果不支持政府;然而就算結果支持,但議題跟界別利益無關,反而跟普羅選民福祉相關,那表決該跟界別選民意向還是普羅大眾?

議員民意基礎不足,便說要諮詢選民,同樣政府如果有認受性,也不用每個政策作諮詢;本地政策習慣性諮詢,不過反映特區政府認受性不足。說政府政策不作諮詢,便有違程序公義,不過治標不治本,實際特區政府的組成,早已不符選舉公義。別的民主地區,政府全民普選,推出政策豈用事事諮詢,議會全民普選,議員表決政策,豈用動輒回頭諮詢選民。

諮詢也不是特區政府專利,殖民地政府早把政策諮詢當成程序,說得好聽是問市民,但市民反映甚麼意見,卻任憑政府解讀,諮詢結果是真是假,都不過是為政策背書。成熟的民主社會遇有重大議題不知如何表決,應用的機制便不叫諮詢,叫全民公決,即是公投。

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