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良局導師涉淫女童逼賣肉

【本報訊】三十二歲保良局助理導師,涉三度與一名十五歲少女性交及唆使警方派出的臥底與人性交,被控三項與未滿十六歲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控制他人賣淫共四項罪名,案件昨在荃灣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不准保釋,還押警方看管至七月二十六日再提堂,控方不排除稍後加控被告其他罪名。

首三項控罪指,被告羅玉麟於今年四月某日、五月某日及六月某日,先後三次在荃灣沙咀道荃運工業中心一個單位內與十五歲女童X非法性交。第四項控罪指,被告於今年六月二十日在荃灣綠楊新邨商場的一間快餐店內控制、指示或影響一名女子,目的在於或旨在使該女子賣淫。控方未有透露第四項控罪中女事主的身份。

三度性交拍短片

控方昨要求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二,以便安排認人手續,並反對讓被告保釋外出。

控方指,被告透過互聯網認識了一名十五歲女學生,其後三次與她性交,並將過程拍成短片。警方採取臥底行動,臥底認識了被告,被告唆使臥底與人發生性行為,現正等候警方及X認人。另外,警方已檢取了被告的電腦,並不排除會加控被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編號:TWCC 19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