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中共最高領導人退休規矩
毛澤東時代,中共領導人都是「戰鬥到生命最後一息」,撒手人寰了,才放棄手中的職務和權力。這就是人在,權力在,影響在。這種「為黨的事業奮鬥終生」的模式,到了鄧小平推行改革開放就被逐漸廢除了,代之而起的是「夠鐘退休」,領導人離開崗位、失去權力後,影響力也隨之消失或大為下降。中共認為,這樣做有利於權力有序交接、領導人年輕化和大局穩定。
不過,對中共最高層和領袖卻沒有作出夠鐘退休的年齡規定,只是經過多年的演變和一些人帶頭垂範,有了不成文的「潛規則」。例如政治局常委一般做到六十八歲就算夠鐘,不能再做;中央總書記幹滿兩屆也算夠鐘。當然,由於演變的複雜性,「時間」和屆期不能很準,像江老爺子是在中共十三大中途接任總書記的,他幹到十六大才交出總書記的職務,幹了兩屆半,交出總書記職務、不再擔任政治局常委時他已是七十六歲,比一般常委的「退休」年齡長了近十年。
胡錦濤是在十六大上接任總書記的,他要在十八大交權,可說是「規規矩矩」幹滿兩屆。胡之後的總書記,相信也會遵循這樣的規矩,儘管中共迄今沒有對此明文規定,但時代演變必令中共要完成這樣的「制度化」。以後的模式,大概是五十歲左右的接班人進入政治局常委,五年後接班,出任總書記時五十五歲左右,幹兩屆,六十五歲左右交權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