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保障退休 遑論恩恤措施

強積金制度千瘡百孔,當局一味小修小補。積金局日前透露,正研究推出所謂恩恤措施,容許打工仔在特殊情況下提早取回部分強積金供款應急,提款上限料為兩至三成。有關措施十畫未有一撇,已經招來劣評如潮。

積金局指出,特殊情況主要針對危疾,也可能包括失業、買樓首期、子女的升學費用等等,說得天花亂墜,無所不能。問題是,這些開支金額都不小,以買樓首期及子女升學為例,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而強積金實施十年以來,全港二百五十萬名有份供款的打工仔累算權益迄今只有三千九百億元,平均每人不足十六萬元,低收入打工仔的累積款項更是少得可憐,即使當局讓他們提早取回三成供款,又顧得了哪樣?

顯而易見,積金局一廂情願,認為可用強積金解決各式各樣的特殊情況,結果很可能是所有問題都解決不了。所以建議提出後,社會各界紛紛表示質疑,有人批評置業等恩恤理由不切實際,有人擔心有關安排令強積金制度變質甚至崩潰。

眾所周知,強積金的原意是未雨綢繆,為市民的退休生活提供保障,當局容許打工仔提早取回部分款項,令強積金完全變質,名存實亡,所謂退休保障不知從何談起。

有人一矢中的指出,有關建議涉及醫療、房屋、教育、就業、社會援助等不同範疇,統統都是政府分內工作,積金局煞有介事提出修修補補,美其名體恤市民,實則以民為笨,為政府推卸責任,迴避制訂長遠的社會福利政策。最荒謬的是,不管強積金如何改革,如何恩恤,所有開支一概由打工仔及僱主承擔,政府不費一分一毫,這不是口惠而實不至嗎?

事實上,這種質疑絕非無的放矢。強積金推出十年,收費貴、風險大、回報差、僱主欠供比率偏高、無法保障兼職員工及家庭主婦等,一直備受詬病,已被證實為政府搵打工仔笨、推卸安老責任、進貢基金經理的騙局。最可憐的是收入微薄的基層打工仔,即使每月辛苦供款,退休後也只能取回區區款項,不但無法應付晚年生活,反而因此跌出社會福利網,得不償失。

針對管理費用過於昂貴,當局提出「強積金自由行」安排,讓打工仔自行選擇信託公司,透過市場競爭迫使基金管理人降低收費。只可惜,積金局辦事緩慢,拖泥帶水,至今仍在研究設立中央資料庫,詳細記錄僱主及僱員供款、帳目轉移等資料,「半自由行」最快還要等到明年才有望實施,而「全自由行」更是遙遙無期。可以肯定的是,到時現屆政府已經煙消雲散,這個燙手山芋只能由下屆政府來處理。

總而言之,強積金不倫不類,連市民退休生活也無法保障,遑論兼顧危疾等特殊情況,對於這樣一個千瘡百孔的制度,與其繼續小修小補,倒不如腳踏實地,及早推行全民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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