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賣樓無給予指示甄妮贏變輸須賠訂

【本報訊】名歌星甄妮○五年委託好友洪同傑出售她名下逾二千萬元的赤柱豪宅,惟交易告吹,已簽下臨時買賣合約的買家遂向兩人追討一百一十萬元退訂損失。法庭去年裁定只有洪需負擔賠償損失,洪不服早前在高院上訴即時獲判得直。法庭昨下達甄妮由贏變輸理據的判詞,指甄並沒有向洪作出任何指示,以限制洪出售單位,故裁定洪上訴得直,下令改由甄妮一方賠償及負擔堂費。

案件編號:CACV 176/10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

甄妮

洪同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