箍頸搶劫淫OL 倉務員囚五年

白領麗人傍晚下班回家,路經僻靜街道時,遭尾隨淫賊箍頸搶劫非禮,淫賊除揸胸,還當街撕爛女方褲子,指插其下體,並拖她入樹叢問可否「執一劑」。期間一對男女駕車經過,見狀報警並下車追截,淫賊終被拘捕,昨於高院承認搶劫及非禮罪名,被判監五年,法官當庭表揚該對見義勇為的男女。

二十四歲被告王曦文,報稱倉務員,原被控搶劫及企圖強姦罪,他昨日否認企圖強姦但承認非禮和搶劫罪,獲法官及控方接納。案發在去年八月八日晚上八時半於元朗發生,當時二十七歲的女事主由朗屏西鐵站沿康業街步行回家,行至大昌驗車中心附近時突然遭被告箍頸拖落地上,並伸手解開其胸圍,被告又狂摑事主口臉,並威嚇會將她毀容。

見義勇為男女追截

事主受驚獻上財物,被告續伸手捏其乳房,更撕爛事主褲子,以手指插入其下體,還問事主可否「執一劑」,並企圖拖事主到附近樹叢。幸好此時有一輛私家車駛經,被告見狀立刻逃走。車上一對男女看見被告與事主糾纏,男司機立刻下車追捕,而女乘客亦下車安慰事主和報警。

男司機一直追着被告,直至被告攀欄跳進山背河河道後失去蹤影,但男司機仍向人借單車在附近試圖兜截。被告稍後從河道爬回路面,於附近街道被警方截獲拘捕。他其後向警方承認在朗屏西鐵站等候獵物,選定事主後跟蹤了二十分鐘才行動。

被告犯本案前,曾有串謀搶劫及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的案底,並曾染有毒癮。辯方指被告有穩定工作,正努力儲錢準備與同居女友買樓結婚。

法官指被告雖無使用武器,但他持續向事主施用暴力和威嚇,更藉非禮向她施以最大的羞辱,令她陷入極度恐慌之中。法庭必須保護女性,免受如此對待。案件編號: HCCC 3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