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大地:依法治國淪為依法亂國

北京當局一直強調要依法治國,建設和諧社會,但中國法律如同橡皮圖章,在法官與權貴操持下任意歪曲,依法治國淪為依法亂國,司法已走向了民意的對立面。

最近一宗案件引發全國關注。雲南惡徒李昌奎不僅姦殺一名年輕村姑,還將這名村姑的三歲弟弟重重摔死。在警方圍捕下,李昌奎不得不投案自首。雖然他在一審被判死,但雲南省高院竟以認罪良好、積極賠償為由改判死緩。面對鋪天蓋地的質疑,雲南高院副院長田成有稱:「這個國家需要冷靜,這個民族需要冷靜,這是一個宣洩情緒的社會,但這樣的情緒對於國家法律而言應冷靜。我們不會因為大家都喊殺,而輕易草率地剝奪一個人的生命。」「社會需要更理智一些,絕不能以一種公眾狂歡式的方法來判處一個人死刑,這是對法律的玷污。」

巨貪脫死 惡徒逍遙

田成有雖然言之昭昭,但顯然缺乏邏輯。像李昌奎這樣罪大惡極、人神共憤的兇徒,都可以逃脫一死,中國還有甚麼人可以處以死刑呢?如果說在圍捕之下才自首都可以減刑成死緩,那麼自首豈不是成了隨意殺人的通行證?假如李昌奎殺的是田成有法官的家人,他還會如此輕描淡寫嗎?

最搞笑的是,這位法官還大喊「不會因大家都喊殺,就輕易剝奪一個人的生命」,言下之意就是「舉世皆濁,唯我獨醒」;最終連高院也自知理虧,宣布重審。如果法律不能為民意討還公平、彰顯正義,這樣的法律還有甚麼意義呢?

該殺的不殺,不該殺的亂殺,這已成為中國司法的常態。那些貪污腐敗上億元的巨貪大蠹,人人都可以刀下留情,逃脫一死,而那些偷盜五千的小偷小盜則須重判;那些以殘忍手法害死百姓的惡徒可以少殺、慎死為名逍遙法外,而那些抗拒城管拆遷、憤而反抗殺人者卻被快速處死。司法荒唐可見一斑。

百姓絕望 逼上梁山

對於每次判決,法官都振振有詞,認為是「依法判決,依法治國」。其實,就因為他們的「依法治國」,民怨更加蓄集,百姓更加失望。司法是正義的最後底線,如果連司法都被突破,整個社會便沒有任何底線可言。有人說,在中國這艘大船上,權貴都在拆船板逃生,而司法精英拆的分明是大船的龍骨!

司法精英依法亂國,於是,這些年百姓們寧願用炸藥炸、用尖刀刺,都不願再到法院尋求公平,足見他們對司法已到了哀莫大於心死的地步。將百姓逼上梁山,像田成有這些法官有很大的「功勞」。

馮海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