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良知與無知
民主政治,像台灣選出來的立法委員,遇議題表決,都知道怎樣投票,不會事到臨頭才說要諮詢一下選民;四年任期流流長,天知道會遇上甚麼政策法案,可人家立委便是有路向、有立場,選民投議員一票,已預期議員在議會的表決取向,選舉時投票便是民意授權,所謂議員,又稱民意代表。
議員若由普羅選民選出便有代表性,議員如按自己一貫路線表決議案,何須事事問選民;如果議員長期或嚴重違反選民意願,就算不諮詢,選民也會上街告訴你。
本地立法會的功能組別議員,遇議案卻經常不知如何表決;此無他,議案通常都無關業界利益,反而事關普羅大眾福祉。比如替補機制,跟保險業、醫護界等便無直接關係,但議案建議違反常識,功能組別議員如果為建制表決贊成,不獨與民為敵,更反映整個業界的無知,議員便得在良知與無知之間掙扎;所謂諮詢選民,便等於問業界,我想代表你們的無知,你們是否贊成。
諮詢,聽起來很民主,但在成熟的民主社會不用經常諮詢,政治人物經普選上台,哪一個不曾聽取民意、迎合民意,能上台便代表已得到民意授權,對政策法案的表決何須畏首畏尾。本地功能組別議員經常諮詢選民,不過反映小圈子少數民意下的心虛膽怯;同樣愛諮詢的是特區政府,也因為特首選民才八百人。
本地議會內法令不行,行政立法不暢,選制上根本已先天注定,爭拗替補抑或補選,不過枝葉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