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法庭

    康文署票務員涉貪表證成

  • 【本報訊】康文署兩名票務助理涉於五年間替人以信用卡代購逾千張演唱會門票,從而賺取信用卡現金回贈和積分等物品。兩名女被告梅淑明(三十七歲)及黃曉韻(三十四歲),昨於九龍城法院各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表證成立,兩人均不自辯,控辯雙方將於今日結案陳詞。辯方昨日讀出兩被告品格證人的信件,其中梅淑明的同事指梅樂於助人,曾因公司廁紙質素差劣,自行拾廢紙及紙皮變賣以購買廁紙讓同事使用。案件編號:KCCC 12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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