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姦前女友經理判監六年

【本報訊】電腦公司產品經理涉嫌強姦前女友,昨在高院被裁定兩項強姦罪成立,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案件上周開審後已遭公司開除,惟法官指被告不認罪又無承擔,其中一次性交更沒使用避孕套,判他入獄六年。

三十四歲被告宋沛傑,被控於去年六月十六日凌晨在銅鑼灣一時鐘酒店兩度強姦當時二十八歲女事主。案情指,被告與事主○九年分手,去年六月,事主約被告飲酒喝醉,醒來發現躺在酒店房內曾遭侵犯。案件編號:HCCC 3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