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同學前女友保安囚六年

【本報訊】二十六歲男保安主任在他自己的生日派對後,涉借醉強姦舊同學的前女友,案件早前在高院審訊,五女二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四個多小時後,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被告一項強姦罪成。法官判刑時直斥被告陳曜輝趁女事主酒醉昏睡而無力反抗下犯案,當時沒戴安全套及在事主體內射精,令案情更嚴重,重判入獄六年。控罪指被告在○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在大埔圍頭村一單位強姦當時二十六歲的女事主X。 案件編號:HCCC 3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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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曜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