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危駕害死兩友囚37月

【本報訊】持有過期「學神」車牌的二十九歲男子去年駕駛時車輛失控,車上兩名男乘客被拋出車外死亡,被告早前承認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等五罪,法官昨日於區院判刑時,直斥他駕駛時態度鹵莽、不顧法紀及不負責任,是道路上的計時炸彈。

死者家屬爆粗不滿

因被告當時是在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或會影響死傷者家人日後索償,遂判被告入獄三年零一個月、停牌四年及罰款二千元。

被告郭鎮良早前承認無牌駕駛、危駕致他人死亡、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及兩項使用欠妥車輛等罪,車上兩名男乘者與被告自小認識,是情同手足的朋友,其中一名男死者許鑑輝的父親昨聞判後大為震怒,一邊離開,一邊爆粗謂:「換唔番個仔,×家剷,養咗個仔二十幾年,佢(被告)就坐三年幾!」他認為法官判刑過輕,又指:「依家死咗兩個,一個重傷,我架車又無咗!」 案件編號:DCCC 4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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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駕駛導致車上兩名乘客死亡的男子,昨被判囚三年零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