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四學位城大生 涉12度偷手指

現正於城市大學修讀心理學文憑、已擁有三個學士學位及一個碩士學位的中年男子,涉半年內在城大十二度盜竊多名同學的USB手指等,惟精神科專家指他有病態囤積癖,因幻聽、覺得物品被遺棄才帶回家當朋友保護。裁判官昨指被告因受精神病影響犯案,決定先索閱精神報告,准他保釋。

被告翁傑良,三十九歲,被控十二項盜竊罪,控罪指他在去年五月三日至十二月三日,於城大校園內偷取十一名男女事主的USB手指,共值一千六百多元,他另偷去一名女同學的學生證及一張提款卡。

裁判官裁決時稱,涉案USB均載有事主的個人資料,不能視之為被遺棄品,但亦認同辯方精神科醫生所指,被告有慢性精神分裂,且沒有精神行為能力處理涉案物品。故裁判官希望控辯雙方就如何處理被告提出意見,控方要求法庭考慮醫院令,提出先替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辯方則要求被告可無條件釋放或以守行為代替。

失業不斷進修

辯方陳詞指出,現於城大修讀心理學文憑課程三年級的被告因精神問題只能斷續工作,失業時則不斷進修,醫生報告指被告沒有激進、暴力或自殺傾向,且適合接受門診治療,病發機會低。辯方又指被告因患病態囤積癖一度令父母沒地方住要搬走,現時情況改善,家中雜物亦已清理,父母更打算數日內搬回家與子同住。辯方並引述辯方醫生報告內容,指被告:「佢係時候退休,離開啲朋友(囤積物)啦!」又指他已重新每天吃藥及承諾覆診。

案件編號:KTCC 16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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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翁傑良擁有三個學士學位及一個碩士學位。 (資料圖片)

被告父親(右)及母親(左)昨到庭支持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