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條件照舊陳振聰黑面

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案中,陳振聰被指涉嫌偽造和使用虛假的龔如心遺囑爭產而遭刑事檢控,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進行交付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代表陳振聰的律師庭上要求將案押後至八月二十六日再訊,獲法庭批准;惟辯方律師要求更改被告的保釋條件,則被法庭拒絕。

被告陳振聰(五十一歲),被控一項偽造罪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本案昨排在早上十一時半在法庭處理,陳振聰則在弟弟陳振國的陪同下,提早四十五分鐘到達法院,之後便在證人室內等候。應訊時他全程不苟言笑,知道不獲批准更改保釋條件後,更面露失望之情。

陳振聰在庭外坦言已「預咗」會失敗,並考慮稍後直接向高院提出更改保釋條件的申請。

本案首次提訊時,陳振聰原本由資深大律師清洪擔任代表律師,昨轉由另一名外籍資深大律師郭兆銘代表。郭甫開庭便申請將案押後,法庭最後批准將案押後至八月二十六日再訊。據知,陳振聰聘用的律師團還包括另一外籍資深大律師金力生。

須交旅遊證件

每周兩到警署

此外,郭亦提出理據,申請更改陳振聰若干保釋條件,惟最終遭法庭駁回申請。陳振聰現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即包括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各二千萬元、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必須居於報住的地址及每周兩次到警署報到等。

控罪指被告在○二年七月二十八日(龔如心訂立○二年遺囑時)至○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陳振聰向高院呈交龔如心○六年遺囑時)期間,製造一份日期是○六年十月十六日的虛假龔如心遺囑,以及約於○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使用該份虛假遺囑。

案件編號:ESCC 2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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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昨面露失望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