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孫私聘思潮兩上司各執一詞

【本報訊】控方先後傳召陳永孫的兩名上司鄭善強(圖)及曹紹濤作供,雖然兩人是在無綫內部審計時才得悉陳代表無綫與思潮簽了三份文件,但兩人的證供卻南轅北轍。鄭善強稱,陳永孫不但為無綫做成了一單利潤逾兩成的生意,更令無綫能舉辦到《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這個節目,是為無綫利益行事。曹紹濤卻指陳失職及損害公司利益。

利潤逾兩成毋須匯報

無綫廣播總經理鄭善強其中一名下屬是市場及營業部副總監曹紹濤,而曹則是陳永孫在案發時的直屬上司,陳要向鄭、曹兩人匯報。昨早作供的鄭善強稱,陳負責市場拓展,因陳有三十年工作經驗,故鄭很信任陳,陳如果認為不尋常的事,無綫會期望陳向上司匯報,否則毋須匯報。

鄭善強透露,按內部指引,當一宗生意的利潤少於兩成(與預算成本比較)才要匯報,而無綫在《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賺錢逾兩成,陳永孫毋須匯報。陳為該重頭節目找到贊助商,是為無綫利益行事。

鄭續稱,陳永孫於○九年六月代表無綫與思潮簽署的意向書,類似一封介紹信,無綫要負的責任很少;該意向書雖不普遍,但也非首次見到,陳可代無綫簽署。陳同年十月十九日代表無綫與思潮簽署的協議,用五十五萬元聘請思潮找贊助商和提供物流服務,只是賺錢的支出。陳於十月三十日代表無綫與思潮及新濠天地簽署了三方協議,新濠天地要付六十九萬元聘請思潮提供物流服務,無綫毋須付款給思潮。

下午作供的曹卻表示,上述意向書是無綫委託媒體代表找客戶的文件,連曹也無權簽署,陳未問准管理層是不可以簽署。另外,陳未經招標程序是不可代表無綫簽約支付逾二十萬元給思潮,及後陳再代表無綫簽署三方協議,不但失職,更可能損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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