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醉警名錶男子判囚

【本報訊】休班軍裝男警去年十一月飲酒消遣後回家,遭扮好心攙扶他的男子搶去值一萬八千元勞力士手錶,涉案男子早前承認一項搶劫罪、八項盜竊罪及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昨在區院被判監四十四個月。法官指被告林正東(二十九歲)因干犯本案而違反社會服務令,現取消該命令,重新判他入獄四個月,與本案刑期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DCCC 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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