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資助校當政府無到

全港八百多間資助中小學須於今日按○四年通過的《教育條例》,遞交成立法團校董會章程,但截至前日,還有約四成即三百多所學校抗命,仍未依法成立法團校董會。營辦十九間中小學的循道衛理聯合教會昨日在執行新例前夕表明不會成立,有七十多間資助學校的聖公會亦指出,屬下學校未有計劃依期成立法團校董會。教育局則勸喻各辦學團體遵守法例。

現時全港有八百四十二間資助學校,但教育局昨表示,截至前日,僅四百四十五間資助學校已成立法團校董會,另有八十三間資助學校已遞交法團校董會章程草稿。

循道衛理教會表明抗命

香港基督教循道衛理聯合教會昨在限期前夕發表聲明,反對當局規定學校成立校本法團校董會,堅持辦學團體對屬下學校應具實質領導權,否則會偏離辦學理念。聲明又指,屬下十一間小學和八間中學已經成立校董會,四成校董由獨立人士及由家長、教師以及校友代表出任,並不見得與校本校董會有何不同。倘若天主教香港教區的司法覆核官司敗訴,該會亦未必會屈服,會聯同其他辦學團體再與政府商討。該會教育部執行幹事袁天佑擔心依法成立校本法團校董會會分割辦學團體的管治。

另外,聖公會大主教教育顧問夏永豪表示屬下七十多間資助學校,避免影響學校貫徹辦學宗旨及使命,未有計劃依期成立校本法團校董會。據他所知,《教育條例》司法覆核上訴案於十月三日在終院排期聆訊。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認為教育局應彈性處理,待終院對條例有裁決結果,才因應情況要求辦學團體依法。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理論上教育局有權控告不遵守法例的辦學團體,但面對極大的反對聲音,他估計教育局會待終院裁決後才採取相應行動。教育局並沒直接回應會如何處理不依期遞交法團校董會章程的學校,但指雖然《教育條例》的司法覆核案件仍在等候終審法院裁決,除非終院推翻上訴法庭的裁決,現時法例依然有法律效力,當局會繼續提醒及勸喻各辦學團體遵守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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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法團校董會條例通過後引發連串抗爭行動。 (資料圖片)

循道衛理聯合教會表明,屬下學校不會組成校本法團校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