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歌星甄妮被指委託好友洪同傑放盤出售她名下價值超過二千萬元的赤柱豪宅,與買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及收下買家半成細訂之後,但是交易告吹,結果買家向甄妮及洪同傑興訟追討賠償一百一十萬元。
案件去年審訊時,高院原訟庭裁定甄妮的確有授權洪賣樓,但因洪無告訴甄妮交易告吹要作賠償,故法庭當時判賠償責任獨由洪負起。
洪昨日上訴成功推翻原判,法庭改判要由甄妮賠償。而甄妮由贏變輸的理據,上訴庭稍後以書面形式頒發。
案件編號:CACV 176/10
歌星甄妮在賣樓案中由贏變輸。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