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港商馬國販毒罪成判死
【本報訊】一名本港鐘錶女商人被指身藏九百多克海洛英等毒品,圖由馬來西亞偷運返港,於檳城國際機場被捕,案件昨於當地審結。司法專員指控方證據充足,加上被告答辯時真實性存疑,故裁定被告販毒罪成,判處死刑。
四十五歲被告林春詠(譯音),前夫是馬來西亞籍人士,有一名十二歲子女在港,另有四至五名親友、包括七十五歲母親在馬國雪蘭莪居住。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當日在機場出境處被掃描儀器檢查身體時,曾兩度推開執法人員,被告隨即被帶走檢查,當時被告表現緊張,檢查過程中,在其內衣夾層發現貼着膠紙,一拉下露出一粒粒膠囊。
左右腿腋下藏膠囊
警員於庭上供稱其中四十粒膠囊在被告右腿上,左腿有四十二粒,腋下有十二粒,當時被告嘗試賄賂警員,最終遭拘捕。被告辯稱當時為同機返港的老婦提行李,但因母親突致電,專注傾電話,失去對方蹤影;司法專員阿敏菲道質疑被告辯解的真實性。
阿敏菲道指被告稱毒品皆在行李搜出,與警員的供詞不同,加上被告去年一至三月期間至少七次入境馬國,聲稱到當地向親人借錢,但多次飛當地已需大筆款項,被告實可着親友匯錢予她,認為證據充足,判被告死刑。
林春詠(左)得悉被判死刑後,被帶離法庭時痛哭。 (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