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盲人手機雙程漢判囚

【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內地漢羅志強(四十一歲)乘搭港鐵時,偷取一名失明乘客肩袋內的手機,遭同車另一名乘客目擊,通知港鐵職員,最終將他截獲及報警。被告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被判監一年。被告報稱在內地務農,被控今年四月十七日在東鐵火炭站一個車廂內,偷竊二十一歲失明的張姓男事主一部價值五百元手機。 案件編號:STCC 1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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