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竊警遭加保釋條件

【本報訊】涉嫌在旺角警署內多次監守自盜而被控偷竊罪的警員孔志東(三十五歲),原定本周二起在區院受審,但他在開審當日早上「巧合地」弄傷腳入院,一連兩日無到庭應訊,被警方拘捕,昨押到法庭提堂。法官雖准被告繼續擔保,但警告他日後若不到庭可能會被加控棄保潛逃罪,現將案押後至七月五日再排期審訊。法官指,被告「巧合地」在開審當日弄傷腳,故要附加保釋條件,被告除了按原來以二千元現金及不得離港保釋外,還要在報稱的地址居住及逢星期一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DCCC 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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