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促月內通過立會議員替補機制

【本報訊】就立法會議員替補機制擬議的《二○一一年立法會(條訂)條例草案》剛提交立法會首讀,已引來未有進行公眾諮詢的批評。負責審議草案的立法會委員會昨召開首次會議,港府竟要求議員在不足一個月內完成審議,下月十三日立法會休會前三讀通過,委員會下周須馬拉松式連續五日開會。建制派議員全力護航,泛民主派則炮轟政府為求杜絕「公投」而「霸王硬上弓」。

委員會昨開會討論工作時間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明,是次修訂有迫切性,政府希望有一年時間做宣傳,故希望於七月休會前通過。委員會主席譚耀宗更隨即建議下周一連五日開會,加快審議工作。民主黨劉慧卿批評有關做法「仲衰過當年審議二十三條」。公民黨梁家傑狠批政府囂張跋扈,意圖「快刀斬亂麻」通過草案。

大律師公會質疑違《基本法》

大律師公會昨發表聲明,質疑以替補機制代替補選,違反《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立法會由選舉產生」,亦可能違反受到《基本法》保護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人權法案條例》。社民連議員梁國雄表明,或會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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