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署卸責 遺屬傷口撒鹽

【本報訊】對於被沙井洪水奪命的家屬種種指摘,渠務署昨急急召開記者會解畫,渠務署助理署長陳柏強指,根據密閉場地工作指引,合約保養承判商進行工程前,要先派遣認可人士在現場全面評估情況,才可派遣持牌照的特許工人入密閉場地工作,又稱,據他們了解,今次事件中有關人員程序符合指引。不過,家屬們認為渠務署高層是推卸責任。

渠務署總工程師黃繼達指,評估需要由兩名認可人士簽署核實,簽署評估報告者並不會進入渠內工作。他又引述承判商指出,事發前承判商進行評估是OK(尚可),故當局亦會同時調查是否有人於評估中疏忽。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指,在密閉空間工作前須先進行安全評估,包括有否毒氣、沼氣、淤泥及水等,若有水流則應截斷水源,而遇上暴雨則應有指引要求停工。沙井工作起碼要由兩人共同進行,一人入井、另一人在地面用三腳架固定救生繩,並在意外時收繩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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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妻子哭得死去活來,幼子忍淚安慰(左為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