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棠追討賠償經過

97年及2004年 兩次禽流感,劉玉棠都獲政府發放補助金,他認為自己屬於活家禽界別。

04年及08年 兩次活家禽界別退牌補償中,食物及衞生局指雞苗運輸商不符合資格,拒絕向劉賠償十七萬四千元。

08年至11年 劉玉棠先後在多名立法會議員協助下,向漁護署、食物及衞生局追討賠償可惜無果。

11年5月16日 劉玉棠駕車至汀九橋,爬上橋頂掛橫額抗議及企跳,控訴周一嶽令他未獲得賠償。

11年5月18日 劉玉棠再到立法會請願,要求得到賠償,依然未獲重視處理。

11年6月15日 劉玉棠在中區畢打街與干諾道中行人天橋頂拉橫額及企跳,期間警署警長劉志堅執勤時失足由天橋頂墮至四米下的橋面傷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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