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硬銷精神病漢都呃

預繳式消費無王管,消費者權益欠保障。一名患精神分裂症男子,懷疑遭大型連鎖健身中心以「洗腦式」硬銷,簽下近七萬元預繳式健身課程合約而負債纍纍。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無良商業機構誘騙無自我保護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簽署巨額合約等同搶掠,建議預繳式消費的合約冷靜期延長至一個月,保障弱勢社群權益。

今年五十歲出頭的李先生,患精神分裂症逾二十年,需長期服藥,每月定時要到醫院精神科門診覆診。李先生的胞姊李女士透露,去年十月,家人發現他欠下一間健身中心巨額信用卡數款,經追查下揭發李先生於十月初,收到一名自稱健身中心職員的電話前往旺角分店,被多名男女職員「圍困」游說參加健身,三個小時內先後簽下了會籍、聘用私人教練及一百堂健身課程,總額達六萬七千多元。

消委會發律師信才退款

李女士指,她弟弟患病多年,從來不做運動,亦無自我理財能力,懷疑被人以不良推銷手法誘騙簽下合約,家人曾到健身公司交涉要求退款,又向警方備案及向消委會投訴,不過健康中心以尊重合約精神為由拒絕,消委會亦因對方不回應無法調解,最後要引用個人私隱條例,向中心發律師信件取回個人的資料,事件折騰逾半年,到上月健身中心才願意退還七成款項。

協助此個案苦主追討損失的立法會議員潘珮璆指,精神分裂症患者因思想錯亂會產生幻覺、幻聽及妄想等病徵,欠缺溝通能力及表達能力,容易成為不良推銷手法的受害者。

潘相信李先生的遭遇只是冰山一角,大部分受害人沒有張揚,建議當局應加強消委會的調查範圍及權力,呼籲同類受害人挺身而出,向立法會議員求助揭發事件,遏止歪風。

截至上月,工聯會收到兩宗同類型的投訴,另一宗涉及金額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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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懷疑胞弟是在不明不白的情況下,簽署多份健身課程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