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國興妹幼園涉扣薪表證成

【本報訊】將退休的上訴庭法官胡國興胞妹胡肖霞,與旗下幼稚園一名員工發生勞資糾紛,被勞工處票控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罪,她否認控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涉案員工指控在胡肖霞的幼稚園工作時,被無故扣除薪金共六百多元,但胡辯稱因該員工曠工,才會被扣薪。法庭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周一續審。

胡肖霞及其任董事的民知教育學會有限公司,各否認兩項沒在到期日發薪罪。被告公司在淘大花園經營聖德肋撒幼兒院,胡為該校校長及校董,女事主郭錦雯則在○九年三月至十二月在該校任幼兒工作員。郭指控胡及幼兒院分別在○九年八月及十月的工資期,無支付約三日工資共六百多元,辯方則指涉案日子郭無上班。

辯稱周六沒上班

郭稱,由於幼兒院因學券制要轉作非牟利學校,她在○九年七月轉簽新約。當時校方同意她沿用舊約條款,每逢周六休息。

胡在庭上辯稱,當初因急需要人,故聘請郭時同意讓她在周六休息,後來在轉合約時,已向郭表明要求她在周六上班。胡指郭當時同意若她不能上班,便以扣假或扣薪方式處理,故校方才與她簽新約,而新約並無列出「平日周六免返工」的條款。

另外,涉案幼兒院承認一項沒有付給年假薪酬罪,指該校沒有在女事主首份合約終止後七天內,向她支付年假薪酬共四百八十九元,裁判官會待上述案件審結後才判刑。 案件編號:

KTS 1516-18,21-22/11

胡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