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性侵5歲女 官斥13歲童禽獸

東區醫院兒童病房去年發生駭人風化案,一名十三歲韓國籍男童涉性侵犯五歲女病童被捕,他昨於東區法院兒童法庭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直斥被告如禽獸,若非他未足十四歲,必定會被控強姦或企圖強姦等較嚴重控罪。裁判官下令將被告收押至六月二十三日,等候其感化官等報告始判刑,但表明無論如何都會判以囚禁式刑罰。

十三歲被告雖然未成年,但是其身高相信已經達到一百七十厘米,身材如高中男生般健碩。

被告昨由父母陪同到庭,應訊期間,一家三口都臉如死灰,被告父親更多次搖頭嘆息,母親則不時抽泣。

事發在去年九月二十六日,據庭上各方透露,被告當時在東區醫院的兒童及青少年科病房內,壓在五歲女童身上對她性侵犯,現場找到被告精液,但從女童私處的擦傷傷勢來看,應沒有發生過完全插入的情況。雖然辯方指被告事發時只用過手指,但裁判官坦言不能排除曾發生有限度的陽具插入。

倘夠14歲必判監

裁判官閱畢案情後,直指事件令人震驚及惡心,更直斥被告:「受害人得五歲咋,仲要病咗要住醫院,你所做嘅事顯示你完全唔尊重其他人,你嘅行事就如禽獸一樣!」

裁判官又指,被告應慶幸還有數月才滿十四歲,否則他必定會被控強姦或企圖強姦罪。

裁判官表示,本案案情是非禮案中最嚴重的一類,判刑甚至可以與強姦案相若,「如果你年滿十四歲,我會絕不猶豫送你去監獄或者教導所;如果你已經成年,你更將要面對十至十五年的監禁。」

裁判官稱,被告認罪是「明智決定」,因為案件若要排期審訊,屆時被告便會年滿十四歲,「咁我就會有多好多嘅判刑選擇」。裁判官聲明:「即使感化官推薦你接受感化,我都一定會判囚禁式的刑罰。」

現行法例是假定十四歲以下的男童無性交能力,即使證據確鑿,他們涉及的強姦行為亦只能控以非禮罪。

案件編號:ESCC 700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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