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大地:自薦選人大代表絕對合法

近期,內地起步基層人大代表選舉,一批民間網絡寫手、意見領袖和知名人士紛紛表示將自薦參選。起初,內地一些晚報、小報持正面態度,作讚賞的報道。誰知很快就被全國人大法工委負責人澆了一盆冷水,其云:中國縣鄉人大代表選舉,沒有所謂「獨立候選人」,「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依據。

筆者仔細研究有關法律,認為任何中國公民都有權參選,人大法工委負責人的說法是不當的,其用意是扼殺這些所謂「獨立」人士參選的意願,有違世界民主發展的大潮,也違反中共十八大逐步推進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的戰略決策和部署。

官方嚴密操控選舉

中國有關人大選舉法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中國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公民參選都必須依法進行。首先,要在所屬選區進行選民登記,由選舉委員會進行審查和確認。其次,參選人要依法被推薦為代表候選人,按照選舉法規定,代表候選人可由政黨、各人民團體聯合或單獨提出,或者由各選區選民十人以上聯名提出。第三,代表候選人由選舉委員會匯總後交選區選民討論、協商,根據多數人意見或經預選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第四,由選舉委員會統一組織開展對代表候選人的推介活動。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官方對整個選舉其實是嚴密操控。其一,選舉委員會是由官方確定的。其二,成為正式代表候選人要過提名、篩選、預選三關,官方在這多個環節都可以操控。也就是說,一些不合官方心意的人選,很可能在篩選和預選階段,即被各種莫須有的理由或者以名額問題淘汰,而不能進入最後的所有選民投票階段。

但是,即使如此,有意參選的獨立人士,也可尋找十名選民聯名舉薦,這個門檻其實也不高。或者說,這就是獨立候選人參選的法律依據。而所有獨立參選人要尋找十人聯署並不難,全國人大法工委說「獨立候選人」沒參選法律依據,顯然是不當的。

有識之士呼籲改革

自然,獨立候選人要循中共或其他民主黨派推薦是不大可能,但他們找到十人聯署,並進入篩選或預選階段,這時,如果不是被有意淘汰,能夠進入最後投票階段的話,在目前內地的民意氛圍,這些非官方屬意人士都會當選。因此,法工委負責人的講法,用意是很清楚的,就是還想像過往一樣,由官方嚴格操控選舉。事實上,中共內部的有識之士都明白這種舊選舉的弊病,呼籲改革。可是,今天稍有「獨立人士」出來,就被視為洪水猛獸,可見中國民主之路難行。

古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