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P姦空姐案被告幫事主搵泳褲

【本報訊】空姐參加遊艇派對疑遭尼泊爾籍男侍應強姦案,昨在高院續審。女事主其中一名有份目擊事件的女友人作供,指當日將醉倒的女事主扶入艙房休息後便離開,十五分鐘後折返,見女事主遭被告GURUNG Laxman強姦,被告遭撞破後說了句「Sorry」(對不起)便穿褲離開,但最後要折返艙房,助找回女事主的泳褲。

房外有男子把風

女證人憶述女事主受辱經過時指出,當日女事主醉得不省人事,她偕同另外數名男女性朋友,合力將她扶到船艙房間內的床上休息,將她安頓好之後,一行人便一同離開。

約十五分鐘後,她與另一女性朋友折返,但房門外遭一名容貌與被告相似的男子阻擋,該人更舉高手稱其朋友正在房間內。當時她並無理會,一手將他推開衝入房內,即見到女事主在床上遭被告「搞緊」,見到被告陽具插入女事主的陰道內。她見狀高呼女事主名字,但她未有回應。

案件編號:HCCC 333/10

GURUNG Lax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