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民遭票控涉露械嚇控煙女督察
【本報訊】七旬漢在公園吸煙時遭衞生署控煙辦公室職員檢控,他拒絕出示身份證,更涉嫌向一男一女助理控煙督察露械及推跌該名男助理督察被捕,案件昨在粉嶺法院開審。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辯方傳召目擊男街坊作供,指被告當時只是抽着褲頭向事主大罵:「畀條×你睇!」並無真的露械及推跌事主。
在控罪書報稱六十八歲的被告黎貴松,昨在庭上自辯時稱實際年齡為七十二歲,他承認今年一月三十日在大埔大元邨中央公園違法吸煙及拒絕出示身份證兩罪,但否認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及襲擊男助理控煙督察鄭德章(譯音)兩罪。
涉推撞男督察
鄭作供稱,事發日約下午三時許,他見被告坐在公園水池邊的花槽禁煙區吸煙,遂上前票控並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被告一直迴避。鄭與女同袍緊隨被告,被告突回身用右手拉下褲鏈,左手伸入褲襠掏出陽具一至兩秒,鄭的女同袍見狀尖叫,被告拉回褲鏈前行。
鄭表明會報警,但被告卻用左手推鄭的胸口,令他背部撞到鐵欄,此時多名控煙辦職員聞訊趕至包圍被告,而警員亦接報到場拘捕被告。被告自辯時則否認有露械及打人,只承認有向鄭「爆粗」。
案件編號:FLCC 857/11
被告黎貴松否認有露械和襲擊控煙辦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