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日替工十日糧 港府外判真荒唐

「出咗半斤力,想話攞番足八両,家陣惡搵食,邊有半斤八両咁理想」,歌就係咁唱,不過呢,今時今日其實唔只有半斤八両咁理想,出咗半斤力,甚至可以攞番足一斤添吖!

邊度有咁筍嘅工作?呢,港府外判替更工人咪係咯,一個月做四日,就可以出十日糧,除咗香港,睇怕全世界都搵唔到第二份。舊年澳洲大堡礁請環保大使,雖然半年人工有近百萬港元,但要日日開工不特止,仲要每日做足十九粒鐘,你話邊份工最筍呢?

話說本港實施最低工資後,港府承諾向外判合約工人支付最低工資及有薪休息日,同時透過修訂「標準僱傭合約」,訂明工人每七日就享有一日有薪假,由於人工以月薪計,就算工人每周工作一日,亦可享有一日有薪假,以一個月最多有五個星期計,一名替更工人只要每月工作四日,就有十日人工,真係講都冇人信。

查實,以前政府指引列明,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嘅僱員,每周須工作十八小時或以上,受僱滿四星期,每七日先至可以至少享有一日假期。唔知當局突然抽咗邊條筋,居然無喇喇將指引中「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呢個條件刪除,咁就過癮咯,如果有人一星期做足七份替工,咁咪可以有七十日人工?叮,仲有冇荒謬啲呀!

話時話,港府不嬲對外判工都係刻薄到冇朋友,任由承辦商層層剝削,令外判工淪為收入最低、最冇尊嚴嘅一群,如果當局良心發現,有心改善外判工嘅待遇,梗係冇人反對喇。問題係,班高官阿茂整餅,冇嗰樣整嗰樣,卒之搞到亂晒大龍,得益嘅只係臨時替工,長期合約工反而完全冇受惠,你話係咪本末倒置呀。

仲有吖,港府忽然大方,始終都係納稅人埋單嘅咋,唔怪得有人怒插港府慷納稅人之慨喇。叮,港府請客,納稅人埋單,班高官梗係唔肉赤啦,如果叫佢哋自己畀錢,睇吓會唔會咁大方!

講開又講吖,最低工資實施咗一個月,仲係亂象叢生,爭拗不斷,好多打工仔未見其利,先受其害,有人甚至冇咗個飯碗添。港府唔諗辦法解決勞資矛盾,反而添煩添亂,簡直九唔搭八。大佬呀,等收工都唔係咁o架,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