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署長僭建自己審自己

【本報訊】僭建風暴爆發一個月以來,負責執法的屋宇署署長區載佳一直儼如隱形人,即使曾蔭權祖屋碧雲樓被踢爆露台僭建玻璃嵌板,亦無現身詳細解釋相關法例要求,直至他的寓所亦被質疑以活趟式玻璃窗圍封露台是否違法,才書面解釋因沒改動建築物結構、符合天然照明及通風規定,據其自行判斷屬豁免審批工程。多名立法會議員及學者批評區「自己批自己」不懂避嫌,質疑他「燒到埋身先釋法」做法欠妥,令社會就加建物的合法性產生混亂。

區載佳與妻子於約二十年前以三百三十萬元,購入大坑嘉寧徑二十三號豪園一個面積約三千三百平方呎的單位,建築圖則顯示單位附有一個約二百平方呎的露台,露台有約一點一米高的矮牆。現場所見,涉事單位露台矮牆上加有「趟窗」,同屋苑有單位成功獲屋宇署批准將露台改以落地玻璃圍封,但區不曾申請改則。

區載佳昨拒絕現身解畫,只書面「釋法」指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於去年底實施前,一般而言單位露台或外廊的防護欄障上安裝可開關的玻璃窗戶,若無改動或拆除防護欄障,即不涉及建築物結構,就屬豁免審批的工程,加上符合建築物條例有關天然照明及通風規定,故他購入單位時,評估有關趟窗並沒有違規。

屋宇署前晚派員到單位視察,昨日傍晚迅速證實有關趟窗沒結構危險,亦無影響防護欄障及樓宇結構,確定趟窗安裝工程屬豁免審批。

職位敏感做法欠妥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批評,區載佳的職位敏感,不應純粹按個人判斷去衡量改裝露台需否入則,「自己審自己」,加上近日已發生類似事例(指曾蔭權在露台加裝玻璃嵌板),身為署長應該避嫌。

同是圍封露台,何以區載佳可獲豁免,但曾蔭權卻屬違規?據綜合工程師黃澤恩及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的意見,兩者最主要分別在於露台的防護欄河,曾蔭權拆除麥當勞祖屋碧雲樓原裝欄河,即改動了原有結構,需經屋宇署審批,加上玻璃嵌板屬密封式有礙通風及消防安全,長度亦超出一點八米的法定規限。

至於區載佳大坑居所豪園的露台趟窗因沒改動欄河,只在欄河上加建無凸出外牆的鋁窗,加上符合自然光及通風規限,故此屬豁免審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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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被指僭建的單位露台矮牆上加有「趟窗」(箭嘴示)。

區載佳與妻子於約二十年前購入大坑嘉寧徑二十三號豪園一個單位。

區載佳表示其單位無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