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人拒續保逼放人

【本報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炮製史上最廢預算案,激發一萬五千人在三月六日上街表達不滿,警方當晚拘捕了一百一十三人,他們原定六月七日至十日期間返回北角警署續保,但當中三十二人決定拒絕續保,迫使警方起訴他們或無條件釋放,以凸顯警方和政府的政治荒謬。

民陣警權關注組召集人王浩賢說,當日他們在中環街頭集會拒絕離去,是為了抗議政府無視一眾無權無勢的小市民,對貧富懸殊坐視不理,任由地產商魚肉蟻民。但政府拒絕聆聽他們聲音,悍然以對付黑社會的罪名「非法集結」罪,拘捕一百一十三名和平示威者,人數是六七年暴動以來最多。

行使公民權利

王浩賢指出,其中三十二名被捕者決定行使公民權利,即使要被拘留四十八小時,也拒絕保釋,今日交代詳情。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解釋,「警方未夠料起訴,又要等律政司批,所以先叫被捕人士保釋,但其實被捕人士可以拒絕接受,到時警方一係起訴,一係放人。」他估計警方到時會放人,到「夠料」時再起訴有關人士。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