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雲樓霸佔官地

【狙擊組、專案組報道】曾蔭權在港島豪宅碧雲樓的單位被揭以玻璃窗圍封露台後,曾推搪其辭。不過,本報翻查一九九八年的樓宇買賣合約,當中清楚列明買家(即曾蔭權夫婦透過順富發展有限公司持有)在簽署合約前,已經詳細檢查過單位狀況,臨時買賣合約中更有一張巨細無遺清單。此外,碧雲樓的停車場平台也被揭發佔用一幅約二百平方呎的官地。不過,地政處任由該幅官地被佔用多月,期間並沒有採取執法行動。

地政處無採取執法行動

該幅被佔用的政府土地位於碧雲樓停車場平台,與大廈停車場相連,上面有用鋅鐵搭成的大型簷篷,明顯是後期加建,該幅土地現已被鐵絲網圍起,防止外人擅進,並有上址為政府土地的告示牌。地政處回覆本報查詢表示,○九年九月接獲消防處轉介,指麥當勞道六十四號碧雲樓旁邊一幅政府土地,懷疑遭人佔用作停車場。地政處其後去信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要求跟進。

不過,地政處「並沒有收到上址業主立案法團的回覆」,但也沒有採取任何執法行動。直至去年一月,地政處發現非法佔用活動停止之後,才用鐵絲網將有關的政府土地圍封,防止該土地再次被人非法佔用。

曾蔭權曾仔細檢查單位

另外,曾蔭權夫婦九八年以公司名義向另一間公司購回早年由其父曾雲持有的碧雲樓1B單位,作價港幣八百三十八萬元。土地註冊處紀錄顯示,買賣雙方簽的合約第14條清楚寫明,買家(即順富發展)已對有關物業的面積、家具、外觀及現狀作出檢查,而賣家亦不會提供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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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人佔用的政府土地上,建有大幅用鋅鐵搭成的簷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