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女員工染肺癆索償

【本報訊】醫管局轄下博愛醫院一名女員工,聲稱三年前因工作關係而感染了俗稱肺癆的結核病,令其身體受損,她前日入稟高院向醫管局索償,但未有表明索償金額。

原告陳思敏(譯音)在入稟狀透露,她在○八年六月十四日,被確診患上結核病,當時她在元朗博愛醫院工作,她為此症承受身心及金錢損失。她是因醫管局疏忽、違反僱傭合約而染上病症。

原告並無詳述她患上肺結核,對她身體的影響以及康復狀況。記者昨上門查訪,外貌年輕的原告應門後稱「不想回應」,博愛醫院發言人回應稱,由於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案件編號: HCPI 3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