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女學員繩索教練判囚

【本報訊】三十七歲繩索男教練,涉嫌在家非禮二十一歲女學員,經審訊後,昨在觀塘法院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裁判官認為事主乃誠實可靠的證人,事主已有男友,明顯只當被告是教練或普通朋友,不會同意被告當時所作的親密舉動,遂判被告入獄三個月,但准他以十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被告楊復貽被控於去年九月十日,在西貢海下路大灘村的住所非禮事主。 案件編號:KTCC 70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