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警署報到 提堂後首露面

【本報訊】涉嫌偽造龔如心○六年遺囑的陳振聰,於上星期被警方落案起訴偽造及使用假遺囑兩項罪名後,昨首度依擔保條件到山頂警署報到,也是自被刑事檢控後首度公開露面。此外,他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高院強制稅務局考慮他反對被追收三點四億元稅款的理由,高院今午會頒發判決書。

五十一歲的陳振聰,於上星期在東區法院提堂後,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合共四千萬元擔保外出,其擔保條件還包括要在其申報的山頂歌賦山道住所居住,以及每逢星期二及星期四下午要到山頂警署報到。

陳振聰自從提堂後便一直足不出戶,但昨午因為要依擔保條件到山頂警署報到,才再次公開露面。昨午五時許,陳振聰在其弟兼二千萬元人事擔保人陳振國陪伴下,由山頂住所出發,乘坐私家車前往山頂警署報到。陳振聰全程都板起臉且一言不發,在警署逗留約二十分鐘後乘私家車返回住所。

被追稅提覆核今判決

另一方面,陳振聰就稅局向他追稅逾三點四億元一事提出司法覆核,該案於上星期在高院聆訊完畢,高院今日會有判決。陳振聰聲稱因收不到評稅通知書而未能及時反對稅局向他徵稅,質疑稅局拒絕延長其反對期限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稅局則反駁指陳振聰未有履行納稅人責任向稅局更新通訊地址,若延長其反對期限,徵稅機制便會崩潰。究竟誰是誰非,法官今日便會揭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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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右)到山頂警署報到後,與弟弟陳振國一同乘車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