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逼171社福機構「欠薪」

【本報訊】法定最低工資實施滿一個月,全港僱主將陸續向三百多萬打工仔發放條例實施後的第一份糧。不過,政府承諾向外判商及資助社福機構提供補貼至今仍未兌現,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指出,社會福利署至今仍未落實個別職位,如一百七十多名需要二十四小時當值或候命的兒童之家家長的工資計算安排,機構不敢「貿貿然」出新糧,故冒「欠薪」之險先以舊工資支薪,希望當局在七天工資期內解決問題。

社署昨去信一百七十一間受資助社福機構,跟進最低工資實施後部分需要深宵或通宵工作職位的相應薪酬安排,但因有關建議方案涉及額外開支,署方正從速跟進有關程序,落實後會立即通知機構有關詳情。當局會於六月底前向機構發放第一期額外撥款,往後的撥款將按恒常機制發放。

盼七天工資期內解決

社聯業務總監(服務發展)陳榮亮表示,目前約有一百七十名兒童之家家長及男女童院的福利照顧員等,需二十四小時當值或留宿候命,但當局至今仍未就工時定出實質的計算方法,只曾在會議上建議以每日工時九小時計算。由於當局仍未有確實指引,不少機構憂慮自行按最低工資支薪,可能與當局日後提供的補貼金額有出入,令機構無所適從。

他指出,為免當局日後「唔認數」或會引起不必要的爭拗及訴訟,不少機構會先以舊有薪酬支薪,期望在七天工資期內與署方商討解決問題。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支薪,否則會被視為欠薪,可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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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至今未落實社福機構個別職位的工資計算安排,令機構無所適從。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