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封玻璃無申請即屬僭建

【本報訊】拆走露台欄杆改為玻璃或露台圍封玻璃是否牴觸建築物安全規定?本港測量師或建築師均指出,上述改建行為都會影響建築物結構,涉及樓宇安全,業主或使用者進行有關工程前,須向屋宇署入則申請,否則即屬僭建。

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說,拆走露台欄杆改為玻璃影響到結構,不屬豁免工程,須要向屋宇署入則申請,而如果符合標準亦有機會獲批,屋宇署會考慮物料、施工方法及露台負載等因素。

中文大學建築系教授林雲峰也稱,露台圍封玻璃涉及樓宇安全,例如打風時會否破損,傷及其他人或業主本身,故必須向屋宇署入則申請;但如果在六十至七十年代或更久之前加建,要否入則須視乎當年有沒有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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