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民粹殺人

十多年前,台灣一個營區的廁所發生了一起女童姦殺案,軍方迅速逮到疑犯,是個現役軍人,軍中速審速決,從逮人到槍決,只有幾個月時間。去年,檢調單位翻案,證實兇手另有其人,真兇也直認不諱。為此,總統馬英九親向蒙冤家屬道歉。

當年的案件本就充滿疑點,現場廁格門板上留下的兇手血手印,根本與冤犯不符;受害人身體上也沒有跟冤犯接觸過留下的DNA,卻因為在現場附近找到沾有冤犯分泌物的紙巾,而認為冤犯涉案;後來分泌物被確認只是鼻涕,不是精液。

案件哄動,令人髮指,當時在野政客便抓緊機會抨擊執政黨的軍紀,更有限時破案的呼聲,當然媒體也大加撻伐,要求軍方不可護短。政治干預,加上輿論壓力,使得偵查、抓人、審訊、判決都迅速進行,執法、司法程序至此,已不是為了找出真相,還受害人公道,而是為了盡快平息政治壓力、社會指摘,執法及司法人員就算明知案件疑點重重,哪管刑求,甚至冤死一條人命,也要盡早結案。

年輕人服役,要是戰死沙場,倒也無話可說;但殺死他的不是敵人,卻是他的同袍、長官,是政客、媒體以至整個社會!當年負責執法、司法的人,沒一人有道德勇氣說出疑點,如今卻說過了法律追訴期,免了刑責。而當年的政客、媒體,彷彿渾忘了當日如何輕蔑司法程序,如今倒為冤死者的賠償討價還價起來;台灣民粹的慷慨激昂處,一面為民呼冤,一面也可冤死你!

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