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新聞特護期

曾聽一位供職於內地傳媒的朋友講到「新聞特護期」,當時還以為是內地新聞管制有所放鬆,對媒體和從業人員有所保護,結果被那位朋友譏笑為「望文生義」。他解釋道,所謂「新聞特護期」,就是在重要和敏感的時期不准報道負面新聞。

尤可夫上網查了一番,方知「特護期」早已不是甚麼新鮮詞匯。雖然未見官方對其作出解釋,不過從各類報道中,也可以對「特護期」的含義有大致的了解。原來它是與維穩相關的詞匯,每逢節日,或者重大活動前,或者敏感時期,都是「特護期」。在此期間,各級各地層層動員設防,想方設法避免負面事件的發生。

「新聞特護期」則是對傳媒的要求,即一旦發生所謂的負面新聞,不作報道;即使報道,須經有關部門審稿或由主管部門字斟句酌擬定一紙「通稿」,再交由媒體淡化處理,以免暴露社會不和諧迹象。

內地新聞行業向來有各種規定約束,早已養成自律的習慣,很多新聞縱然是民眾急欲知道、縱然社會上早已傳得沸沸揚揚,傳媒也可充耳不聞、視而不見。見諸媒體的,不是民眾沉浸在大國崛起的幸福之中,就是領導為改善民生殫精竭慮。若然一時大意或有意為之,犯了「新聞特護期」的禁令,會招致甚麼樣的後果呢?從湖南《岳陽晚報》的遭遇,可知一二。

《岳陽晚報》近日引述網上帖子,報道當地中石化加油站油品可能存在問題,引發多起車輛故障投訴。報紙出街,當即惹禍。岳陽市委宣傳部稱,上述報道「嚴重違反了」在慶祝中共成立九十周年的「新聞特護期」裏「嚴控負面報道」的指令,責成報社查明原因,嚴肅處理相關人員。

此外,岳陽市委宣傳部在其紅頭文件中稱,去年曾明文規定,對中央、省駐當地企業和市屬重點企業,要以「正面宣傳」為主,為企業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凡涉及這些企業的「批評報道」,必須呈報市委宣傳部審批。

由此表述不難明白,某些企業之所以不知收斂,一而再再而三的製造醜聞,與各種各樣且無時不在的「特護」不無關係。

尤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