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民調:屋宇署如無牙老虎

屋宇署清拆僭建物進度緩慢,估計全港仍有約四十萬個僭建物,即使發出清拆令甚至釘契亦成效不彰,至今積壓個案逾五萬七千個。有測量師認為,巿區僭建繁多是屋宇署人手不足、安置租戶有困難、罰則欠阻嚇力等所致。有工程師則指,村屋僭建每每因村屋位置偏遠及搜證困難,令屋宇署執法的成本效益大減。

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認為,以往屋宇署對沒即時危險的僭建物,大多是發出警告通知而非清拆令,即使對方在限期內未有清拆僭建物,後果亦只是被釘契,僅有限度地影響物業買賣,與不執行清拆令要罰款甚至監禁相比,阻嚇力自然較低。

何鉅業續稱,其實本港僭建問題屬行政層面而非建築技術層面,清拆工程通常並不複雜,主要是因屋宇署欠缺足夠人手進行跟進檢控及巡查工作,加上有人居住的天台屋涉及安置問題,令清拆僭建物進度較慢,認為屋宇署應增加人手,加強打擊違規建築成效。

村屋執法成本效益低

至於新界村屋僭建問題,工程師黃澤恩則認為,要處理巿區及村屋僭建同樣困難,但村屋因位處偏僻、分散及較矮樓層,令屋宇署人員巡查及搜證較為困難,執法的成本效益遠較巿區為低,加上巿區僭建物對公眾安全會有更大影響,故他同意屋宇署應將執法焦點集中於巿區僭建物。但他強調,其建議不等於完全不用處理村屋僭建,因村屋僭建物也可構成危險,例如天台屋構件「打風時都會有機會跌落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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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被指無視僭建物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