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可慳800萬元電費 換LED交通燈明年完成

【本報訊】全港有一千七百八十八個路口設有交通燈,每年單是電費開支已高達一千二百萬至一千三百萬元。運輸署為了節省用電,正陸續將傳統交通燈更換為發光二極管式(LED)交通燈,明年第三至第四季將可全部完成,屆時每年最多可以節省八百萬元電費。

傳統交通燈採用的白熾燈,耗電量高且使用年限只有一年,不符合能源效益,運輸署前年開始更換計劃,以耗電量低三分之二、壽命長達十年的LED燈取代。該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梁德輝表示,已完成港、九的換燈工程,新界區預計明年第三至第四季完工,整個計劃原預算一億四千萬元,由於產品價格下降及技術改良,最新預算只需八千萬元便可「埋單」,日後每年更可節省電費最多八百萬元。

梁德輝謂,交通燈肩負在馬路上「點紅點綠」的重責,全球首盞自動化交通燈於一九二○年面世,本港至一九五三年才在彌敦道及佐敦道交界豎立首個交通燈,早前則依賴警員人手指揮交通。

外人難干擾控制器

他說,交通燈由路旁的控制器操控,控制器被有鎖的鐵箱保護,所有燈號資料均記憶在集成電路記憶體內,且「焊死」在控制器上,要用紫外光才可清洗當中的資料,外人難以干擾交通燈運作,「荷里活電影嗰啲交通燈被人操控到變晒綠燈,然後撞車嘅情節其實唔會發生。因為交通燈轉燈係由一個階段轉去另一階段,絕對唔會出現兩組有衝突嘅交通燈一齊着綠燈,最多係全部熄燈,令駕駛者更加小心交通情況。」

他又指,新界區的路面讓輕鐵有優先使用權,只要列車駛至燈位前的感應器,鄰近的交通燈便會亮起綠燈讓輕鐵先行。他解釋鐵路是集體公共交通工具,長長的列車停在路面「等轉燈」勢令交通更加擠塞,故此一直讓輕鐵享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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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明年完成更換LED交通燈,每年可節省最多八百萬元電費。